12月26日上午,南汇新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临港顶科社区、食安办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此项检查是贯彻国务院食安办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一部分。我校总务部副主任及物业餐饮管理中心相关人员陪同此次检查。
检查小组通过实地现场检查、查阅各类台账、与学生代表开展座谈、听取学校汇报等形式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对我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校长、食品安全总监(副校长)、食品安全员的三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落实给予了肯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台账记录详尽,食堂员工培训规范,明厨亮灶充分,各餐饮服务单位态度端正,能及时认真处置各类事件。学校食品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已经形成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
同时,检查组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学校各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建议。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校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校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